徐祝明同志生前系县交巡警大队墩头中队一级警员,自2002年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战斗在交巡警工作第一线,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2012年11月10日因公牺牲,年仅48岁。日前,徐祝明同志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被省政府评定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