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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远程教育示范站点创建和优秀学用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5/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开展远程教育示范站点创建

和优秀学用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党(工)委:

为加强全市远教站点规范化管理,更好地发挥远程教育在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广大党员群众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远程教育示范站点创建和优秀学用工作案例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动站点建设规范化、学用活动精细化、远教品牌特色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远程教育示范站点创建

(一)创建名额

本次创建不分配具体名额,根据各区镇(街道)申报情况,结合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流程,最终评选20个远程教育示范站点。评选出的示范站点由市委组织部命名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

(二)创建要求

参照《江苏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规范》《江苏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远程教育示范站点必须做到设备设施齐全、人员队伍完整、制度体系健全、学习活动常态、服务功能全面等规定要求,在此基础上,要敢于创新形式,在服务发展、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等方面形成特色鲜明、内容丰富、行之有效的学用品牌。在今年省市“四不两直”检查、推磨式检查中被通报的站点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时间安排  

1.集中申报。各区镇(街道)按照不低于村(社区)总数的15%进行申报,填写《海安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申报表》(附件1),于5月30日前上报纸质版和电子档(联系人:黄成俊,邮箱:464544286@qq.com)。

2.调研指导。6-8月份,远程办赴各申报站点现场查看站点打造进度,进行专业指导。

3.组织审核。9月初,远程办牵头成立考核评审组,对各申报站点逐一进行检查评审。

4.命名授牌。9月底,发放远程教育示范站点铜牌。示范站点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审一次,不搞“终身制”。

5.观摩学习。10月份,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将示范站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推广,辐射带动全市基层站点多点开花、全面过硬,不断提升远教工作整体水平。

二、优秀学用工作案例评选

(一)评选名额

根据各区镇(街道)申报情况,组织省市专家对报送的学用工作案例进行评分,评选10个优秀学用案例。

(二)评选标准

1.形式多样。案例可以围绕远程教育助推本区镇(街道)、本村(社区)的特色产业发展,远教教学实践基地业主、示范户引领农民致富,远教站点创新学用活动形式等方面,案例要贴近实际、易学易用、群众欢迎。

2.格式规范。要有鲜活的题目、提出的背景、案例的解释、主要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工作的启示等,案例特色要鲜明、形式要新颖、效果要明显,具有现实指导、推广意义。具体撰写格式参照学用工作案例模版(附件2)。

3.内容原创。各区镇(街道)要结合特色学用活动,认真归纳总结,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工作案例。严禁从网络上进行复制,或抄袭其他地方的工作案例。远程办将对报送的案例进行网络查重,对相似度较高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选办法

各区镇(街道)对照评选标准,在组织初评的基础上,以区镇(街道)为单位进行统一报送。每个区镇(街道)不少于2个(延伸站点也可申报),于8月30日前将《海安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工作案例推荐表》(附件3)电子档和纸质档(加盖党委公章)报市委组织部1227室。

三、有关要求

开展远程教育示范站点创建和优秀学用工作案例评选,是加强对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基层党组织教育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各区镇(街道)党(工)委要强化组织领导、狠抓部署落实,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精心培育,抓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开创全市远教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海安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