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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安市第一批“海陵英才”计划申报通知


【信息时间:2021/2/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2021年海安市第一批“海陵英才”计划

申报通知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的人才来海安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实施“海陵英才”计划及若干政策的意见》(海委发〔2019〕5号)、《海安市引进高端人才项目资助操作办法》海办发〔2019〕120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第一批“海陵英才”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业类人才项目

1.具有理工科硕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院士等顶尖人才除外);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从江苏省外来海安注册创办企业,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轻资产项目上年度销售500万元(含)以上或吸纳就业人数15人(含)以上(以缴纳社保为准)。

4.员工及研发、生产设备到位,企业研发和生产的主体在海安;除轻资产项目外,其他企业员工(不含股东、高管)至少3人已参加社会保险;

5.担任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

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不认可非人才本人账户缴纳投资款),且本人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10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除外。

6.顶尖人才须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顶尖人才可委托代持股),本人实际到账的货币投入不少于500 万元,并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企业等资本投资或获得区镇资助500万元以上。

优先支持:人才占股比例达50%以上,人才货币实缴资本50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项目,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项目。

(二)创新类人才或团队项目

1.具有理工科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院士等顶尖人才除外);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于2019年1月1日后从江苏省外来海安市内企业工作,企业全职引进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获得资助后能连续为所在企业服务3年以上;

4.人才或团队掌握高新技术产品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处于世界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市场潜力较大,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

5.从到企业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2万元,且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

6.顶尖人才年薪不低于100万元(以引进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工资银行流水为准)或获得企业股权激励;企业投入资金500万元以上;

7.申报企业拥有省级以上认定的平台。

优先支持:人才薪酬高,预期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

、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20214月20日前)——资格审核——现场核查及基本条件评价——专家评审——审批确定资助金额——公示及发文公布

资助标准

1.对院士(含退休院士、外籍院士)等顶尖人才来海安创新创业,实行“一事一议”,不定框框,不设上限,根据发展需要全力提供经费支持;

2.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来海安创业,分别给予1200万元-60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60万元-200万元资助;

3.对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世界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对新兴产业发展起引领作用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或团队,给予70万元-300万元项目资助。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分为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附件材料三部分,相关要求见附件。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胶装,一式,材料应签字、盖章等齐全。同时报送汇总表1份,并把电子文档报送至指定邮箱。

3.受理截止时间:2021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4.报送地址:海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G124、G125窗口(海安市长江中路108号)联系人:徐馨,联系电话:81850023,报送邮箱:rsj88810211@126.com

 

附件清单

1.海安市“海陵英才”计划申报书(创业类)

2.海安市“海陵英才”计划申报书(创新类)

3.创新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

4.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5.基本条件评价方法

6.“海陵英才”计划申报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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