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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私营企业主入党的基本条件


【信息时间:2011/12/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一重要论述回答了私营企业主能否入党的问题,那么,什么样的私营企业主才能够称得上是优秀分子,才符合入党条件?这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私营企业主作为近年来迅速壮大起来的一个阶层有其特殊性,一方面他们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他们又与普通工人之间存在着雇佣关系。对照“三个代表”要求,笔者认为:在发展这样一个特殊阶层的优秀分子入党时,要严格把关,除了按照一般党员发展标准对照以外,还要注重考察其是否具备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
  一、 政治信念坚定,入党动机端正。
  江总书记说:党员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而且首先要在思想上入党。政治思想上的成熟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私营企业主入党首先必须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对党要忠诚,自觉“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主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有清醒的认识,为群众谋利益不怕吃苦,不怕挑重担,勇于牺牲个人利益,乐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自觉实践“三个代表”,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由于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化的影响,不能排除现今有些私营企业主积极要求入党,是想在经济上取得了成功后,再谋求政治资本,有的错误地把入党当成了赚取更多经济利益的手段、捞取政治资本的途径,认为入党面子上光荣、好看。如果让有这种想法的人混入党内,势必会影响党组织的先进性,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二、 自身要求严格,带头遵纪守法
  优秀的私营企业主要有严格的自律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把个人置于组织之下;自觉接受法律、制度监督,严格执行《劳动法》、《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采纳职工、群众的批评意见,争做入党积极分子。要有平等意识,关心爱护职工,注重改善工作环境,经常帮助解决职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主动从职工利益出发,为职工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优秀的私营企业主还必须在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社会公德、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生产经营中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时时处处维护党的形象。通过降本增效、抵制不正当竞争等手段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在与外资企业、其他私营企业等单位的业务交往中不卑不亢,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对那些有损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法行为坚决制止、揭发。
  三、奉献意识较强,乐于回报社会
  江总书记指出: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否的标准,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优秀的私营企业主深知劳动群众创造社会财富的道理,他们在处理企业税后利润问题上,能妥善处理好个人、职工、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对待个人利益上,他们不以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用于个人或家庭的消费,生活上艰苦朴素,不搞铺张浪费;在对待职工利益上,能尽可能地提高工人待遇;在对待国家和社会利益上他们一方面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反哺社会,在扶贫济困、捐资助学、修桥补路等方面作贡献,另一方面不断扩大生产基金,增加社会财富,甚至愿意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把积累所得无偿献给社会,做到“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