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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应把握好四个环节


【信息时间:2011/12/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有利于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这是全党业已形成的一个共识。如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把他们当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笔者认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组织部门必须把握好四个环节:
    一、加强教育,把好培训关
    党员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而且首先要在思想上入党。众所周知,私营企业主有其成长过程的复杂性、思想形态的多样性、工作生活环境的不固定性等特点,吸收这样一个特殊阶层中的人员入党,党组织更应当加强教育培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他们的头脑,促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可以基层党委组织为主,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应由县级组织部门集中举办培训班,培训重点在于强化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宗旨教育。在此基础上还可逐个落实专人进行培养教育,随时帮助其纠正思想偏差,端正入党动机。在教育培训过程中要注重考勤和考核,看其学习目的是否明确,学习态度是否端正,学习效果是否明显。对那些借口工作忙不参加培训,或学习态度不端正,考试不及格的应取消其发展资格。
    二、全面衡量,把好考察关
    要保证新发展的私营企业主党员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一是考察他们的政治觉悟,看其是否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与党组织保持一致。二是考察他们的思想觉悟,看其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思想树得牢不牢。三是考察他们对待职工的态度,是否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雇佣劳动者,是否存在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侵害受雇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四是考察他们的财产来源和支配情况。私营企业主申请入党时,基层党组织要对其近几年来的财产来源、支配和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调查登记,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每年登记一次,掌握其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和非法收支现象,以此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滚动管理的依据之一。
    三、发扬民主,把好表决关
    “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基本组织原则。在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问题上,我们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申请入党者。首先要在尽可能广的范围内通过多渠道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普通职工意见。其次要征求税务、金融、公安、工商、环保等职能部门的意见,看私营企业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遵纪守法的情况,对有违法乱纪现象的私营企业主实行“一票否决”。第三要开好支部大会,在申请者作自我解剖、评价,介绍人作全面客观情况介绍的基础上,再由党组织通报公示反馈结果及整改情况,让每一名党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使用无记名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一般赞成率在90%以上的方可吸收为预备党员;对那些赞成率不高的私营企业主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一定的组织帮助措施;对那些赞成率过低的,则应当取消其发展资格。
    四、跟踪管理,把好转正关
    对已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私营企业主,基层党组织要继续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管理,看其入党前后是否一个样,能否持之以恒地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是否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按时缴纳党费;是否忠诚党的事业,热心所属企业党建工作,为党组织正常活动提供资金、场所、时间保障;是否时时处处以自己的言行维护党的形象,实践党的宗旨;是否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乐于奉献社会。对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对象及时召开支部大会按期转正;对尚不够成熟、还有待于进一步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对完全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则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