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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应防止四种倾向


【信息时间:2011/12/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是当前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如何正确领会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的精神实质,积极稳妥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是各级党组织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当前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务必防止四种不良倾向:
  一是拔苗助长赶时髦。有的同志可能会认为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入党越多越快,就表明越是紧跟党中央的步伐,工作就做得越出色。这种观点是显然错误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明确规定了入党必须坚持个别吸收和入党自愿的原则,“催熟的瓜不甜”,如果只顾追求时髦,拔苗助长、变个人自愿申请为组织拉其入党,那将会使党的肌体增添一些先天不足的细胞,影响党的肌体的健康。
  二是以偏概全低标准。“七一”讲话就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强调了四个方面的要求: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这四个方面的要求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有的同志可能会认为,只要能把经济搞上去,就体现了新时期的先进性,以所谓的“能人标准”、“生产力标准”代替党员标准。从而忽略对其进行全方位长期考验。
  三是投桃报李庸俗化。发展党员是一项神圣的工作,基层党组织应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真正把那些具有共产主义觉悟、能实践“三个代表”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防止无原则地搞“人情党票”、“奖励党票”,不负责任地向某些“先富起来”的人许诺,只要其能在扶贫济困、资助公益事业等方面作点贡献、有点表示就发展其入党,把发展党员工作庸俗化。
  四是求全责备不作为。也有一些同志可能在对待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入党问题上,吃不透政策,把握不住标准,怕走弯路、犯错误,对一些积极向组织靠拢的人员“左右看不顺眼”,因而既不肯定其优点、成绩,又不指出其问题、不足,将其入党申请束之高阁,置之不理,这不仅会挫伤一些人要求入党的积极性,使他们觉得奋斗没盼头,而且使党的政策得不到落实,“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只能成为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