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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信息时间:2011/12/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一、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数量和质量是辩证统一的,只强调质量没有一定的数量不行,光追求数量而没有质量更不行。历史经验表明,无产阶级政党是否坚强有力,主要的不是取决于党员的数量,而是取决于党员的质量第一,数量一定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保证党员质量,首要的是保证政治质量。但是,一些党组织对此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这方面,在我们党发展的历史上也是有教训的。在近些年发展党员工作中少数地方新党员质量不高的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少数党组织因把关不严,一些不具备条件或有问题的人混入党内,影响了党组织的纯洁性,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我们都应吸取经验教训,切实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保证新党员质量,前提是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是衡量个人是否具备工人阶级先锋战士条件的唯一尺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正确地坚持和把握。在坚持党员标准的问题上,目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有的认为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靠“能人”,应该发展“能人”入党有;有的党组织忽视对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把一个人的工作能力、致富程度、社会声望或某一方面专长和成绩,同党员标准混同起来。有的认为政治标准比较抽象,不好掌握,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用不着考察,不善于通过日常的言行考察发展对象的思想觉悟,有的对入党对象政治上坚定性和自觉性不注重考察,只看面上的东西,而不注重考察思想深处的东西;有的把党员的政治标准理解为没有明显的错误就可以了,一个人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的就是政治上成熟,等等。因而使一些政治上不够合格的人入了党。党是政治组织,不是普通的群众团体,吸收的党员首先政治上必须合格,决不能让政治上不合格的人混入党内。政治上合格的表现:必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动摇;具有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同一切违背党的原则的错误倾向作斗争;具有献身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二、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党的事业的不断发展,需要党组织不断补充新鲜血液。但这种需要必须以保证党员质量为前提,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为基础。如果超越客观实际的可能性,只强调需要,不但不能满足需要,反而会给党的建设带来不良影响。当前我们强调加强企业和农村生产一线青来,妇女的发展党员工作,改善党的力量薄弱状况,这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迫切需要。但是往往愈是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入党积极分子数量愈少,培养教育工作也跟不上去。这样的地方发展党员,需要有一定的时间和工作过程。如果不考虑这种情况,片面强调需要,就不顾党员质量,不能“矬子里头拔大个”,这一点必须注意。因此,发展党员既要考虑需要,更要考虑可能,通过努力工作变不可能因素为可能因素,把需要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之上。  
  
    三、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实行有重点地发展党员,是改善党员队伍结构,解决一些地方党的力量薄弱问题的重点措施。但是,突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一定要适度。如果过份地强调重点,而不能兼顾一般,就会出现两个问题:一是在“重点”掩盖之下,容易降低党员标准,忽视党员质量。二是由于忽视一般,会出现新的薄弱环节。因此,发展党员工作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  
  
    四、培养与发展的关系。一个人由具有政治热情和入党愿望,到锻炼成长为合格的共产党,一般需要经历最初启蒙、自觉追求、培养教育、锻炼考验到比较成熟的过程。实现这个过程,内因起决定作用。但外因的作用也不可低估,在一定意义上,党组织培养教育这种外力的作用更大。如果仅靠入党积极分子自然成长,党组织不做扎扎实实的培养教育工作,就不能使之尽快成熟起来。因此,必须克服那种轻培养、重发展的倾向,认真做好培养教育工作,为发展党员奠定坚实基础。  
  
    五、入党自愿和党组织主动开展工作的关系。坚持入党自愿 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自愿申请入党是有觉悟的表现,任何强行动员和拉人入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但是,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并不等于党组织可以坐等党外群众主动上门。一个普通群众不会自然而然成长为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只有通过党组织积极主动地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政治主张,不断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本教育,群众才能逐步了解党,认识党,提高政治觉悟,萌发入党愿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因此,党组织必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