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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民主评议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3/1/1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对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

进行年度民主评议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管党水平,按照党组织书记管党述职评议制度的要求,决定在年终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

二、评议形式

鉴于区镇党(工)委、机关部门党(工)委(组)已结合年度科级干部述职测评推荐会议进行了民主评议,农村党组织可结合党员冬训工作,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进行评议;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可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进行评议;两新组织党组织可利用召开职代会或者年度总结大会的时机,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进行评议。

三、主要环节

1、述前准备。党组织书记结合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并认真撰写述职报告。

2、述职汇报。召开民主评议会,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大会述职。述职要坚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准确反映本人在履责方面所做的工作,客观评价成绩、剖析不足,落实整改措施。

3、民主评议。发放《201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民主评议表》(附件1),与会人员独立填写评议表。填写完毕后,由上级党组织回收。

4、督查整改。评议会议结束后,上级党组织及时汇总评议结果,并反馈给被评议对象。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要督促制定并上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点,确保整改到位。

四、相关要求

各基层党(工)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把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开展好年度述职评议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时,上级党组织应安排有关同志参加。要将述职评议结果与评先评优、提拔使用、考核奖励挂钩,更好地促进基层党建“书记抓、抓书记”良好氛围的形成。要积极探索提升管党水平的方法和途径,理清抓党建工作的思路,明确工作计划和任务,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进一步健全基层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各基层党(工)委请于2013130日前201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至组织部组织科。

 

附件:1.201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民主评议表

2.201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201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