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人发[2012]7号
关于李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2012年1月18日,海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平同志为海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崔勇同志的海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2年1月20日
抄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县法院,各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县各群众团体,各镇人大、政府,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