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9日县委常委会通过)
袁加根同志任县城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县发改委党委书记职务;
秦广荣同志任团县委书记;
免去史文莉同志团县委副书记职务;
崔爱莲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陈名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委主任,免去其县农委党委书记职务;
严国和同志任县农委党委书记,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委主任职务;
华卜泉同志任县体育局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
吴昊同志任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张健同志任江苏瑞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县住建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曹兆稳同志任江苏瑞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免去卢寒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县红十字会副会长职务;
凌勇同志任雅周镇党委副书记、雅周科技产业(铸锻热机械)园党工委副书记、雅周科技产业(铸锻热机械)园管委会主任,提名为雅周镇镇长候选人,免去其海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员、农村工作局局长职务;
免去成刚同志雅周科技产业(铸锻热机械)园管委会主任职务,依法辞去雅周镇镇长职务;
金山存同志任海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员、农村工作局局长,免去其雅周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景爱喜同志任海安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局长,免去其南莫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魏旭同志聘任为城东镇南屏街道党委书记;
免去吴建华同志城东镇南屏街道党委书记职务;
申燃同志任南莫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海安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局长职务;
吉佳鹏同志任雅周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一局局长职务。
海安县公安局“三定方案”重新核定,内设机构保留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政治处、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看守所,新设警务保障室、城西派出所、滨海新区派出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办公室更名为法制大队,经济文化保卫大队更名为单位内部保卫大队,警务督察队更名为警务督察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更名为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防大队更名为特巡警大队,城南中心派出所更名为城南派出所,城北中心派出所更名为城北派出所,开发区中心派出所更名为城东派出所,曲塘中心派出所更名为曲塘派出所,李堡中心派出所更名为李堡派出所,墩头中心派出所更名为墩头派出所,大公、南莫、白甸、雅周派出所升格为副科建制,撤销办公室、水警大队。保留机构原领导职务保持不变,更名、撤销机构原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王晓群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
陈荣明同志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季珍来同志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
戴建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唐慧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
于华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教导员;
丁发根同志任县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万海波同志任县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张发军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王峥嵘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
丁左明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傅光荣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
唐凯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朱云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刘太法同志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储建华同志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教导员;
高广喜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
李志明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教导员;
陆天旺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
崔建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教导员;
祁桂丰同志任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所长;
肖忠东同志任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教导员;
许桂林同志任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所长;
王建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教导员;
魏春富同志任县公安局滨海新区派出所所长;
史智勇同志任县公安局曲塘派出所所长;
丁秀萍同志任县公安局曲塘派出所教导员;
朱嵘同志任县公安局李堡派出所所长;
赵松山同志任县公安局大公派出所所长;
朱松青同志任县公安局大公派出所教导员;
何小进同志任县公安局墩头派出所所长;
赵成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墩头派出所教导员;
周捷同志任县公安局南莫派出所所长;
尤继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南莫派出所教导员;
朱永进同志任县公安局白甸派出所所长;
陈传标同志任县公安局白甸派出所教导员;
包如峰同志任县公安局雅周派出所所长;
许根山同志任县公安局雅周派出所教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