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人发[2012]3号
关于任命丁锋同志为
海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
2012年1月18日,海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任命丁锋同志为海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2年1月20日
抄送:县委、县政协,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县各群众团体,各镇人大、政府,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