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党工委,各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县各群众团体党组织:
根据海编[2012]3号文件精神,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一、二、三、四、五纪检监察室更名为县纪委监察局第一、二、三、四、五工作室;根据苏纪发[2010]25号文件精神,镇(区)纪(工)委书记兼任所在区域工作室副主任。经研究决定:
陈金国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一工作室主任;
杭兴华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一工作室副主任;
储建华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二工作室主任;
陆殿勇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二工作室副主任;
印创新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三工作室主任;
王大明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三工作室副主任;
姚仕友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四工作室主任;
徐希林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四工作室副主任;
韩雪峰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五工作室主任;
邓锡存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五工作室副主任、主任科员;
黄梅、顾仁军二位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一工作室副主任(兼);
王银俊、储祥国二位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二工作室副主任(兼);
吉久平、周玉娟、朱素华、韦安华四位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三工作室副主任(兼);
顾维斌、杭华二位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四工作室副主任(兼)。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抄 送: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县人武部,县纪委。
中共海安县委办公室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