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关于秦建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2012年5月31日,海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秦建军同志为海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2年6月4日
抄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县法院,各区管委会,各镇人大、政府,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县各群众团体,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