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党工委,各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县各群众团体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景凯同志任县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
于木军同志任中共海安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共南莫镇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王骅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邰生华同志任中共海安县职教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储建华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纪委监察局第二工作室主任职务;
张航同志任中共海安县委老干部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海安县委老干部局局长职务;
孙仕新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袁海秋同志任中共海安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中共海安大公科技产业(建材机械)园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挂职)职务;
邓卫红同志任中共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副科职);
秦长军同志任中共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副科级),免去其中共海安镇孙庄街道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陆建银同志中共海安县委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稳林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汤成林、李健二位同志中共海安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 送: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县人武部,县纪委。
中共海安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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