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盛慧琴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盛慧琴同志任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兼)。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任职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县各人民团体。
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8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