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安县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镇长预备人选。
一、选拔职位
镇长预备人选共4名,含30岁以下年轻干部1名、女性1名(定向,30岁以下年轻干部和女性可为同一人)
二、选拔范围
县镇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除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现任县镇机关、事业单位副科职(含明确副科职)以上职务,且任现职2年以上(计算到
2.参选人员的年龄应不满45周岁,即
3.大学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
6.其他相关方面没有不良记录。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安党建网、海安时报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和简章,公布选拔职位、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选拔职位的资格和条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填写报名登记表。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踊跃自荐报名。
县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查,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拔职位之比一般不低于10:1。定向选拔女性或30周岁以下年轻干部的职位一般不低于6:1。
(三)组织适岗评价和干部大会推荐
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公开选拔评审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进行适岗评价。召开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按照选拔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竞岗述职的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有基层工作经历,熟悉城建规划、招商引资、拆迁等工作的人选。
(四)竞岗述职
组织入围人选进行述职和竞岗演说。县委全委会成员、非县委委员的县四套班子负责人进行民主推荐。按照选拔职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阶段的对象进行考察。
(六)差额票决
县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确定进入公示的正式预备人选。
(七)公示任用
对相关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作为正式预备人选。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县行政中心1219室。
3.报名方式与要求
登陆“海安党建网”(http://www.hadjw.com/hadj/)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县级以上(含地级市条线表彰)奖励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任职经历证明等,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个人自荐的,也可直接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核实取消参选资格。
4.咨询电话
0513-88812141(传真)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8160003。
海安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