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面试入围人员已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需通过资格复审方能进入面试。现将我县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5月1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下午1:00-3:00
地点:海安县委党校(海安县城江海东路17号)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学生证;
3.大学生村官笔试准考证;
4.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5.与网上报名时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1张;
6.由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的证明材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提供);
7.非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8.参加“三支一扶”等计划的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组织推荐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需查验原件并上缴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自行准备好。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选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5月17日上午7:30,面试地点:海安县委党校。
咨询电话:0513-88854246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