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15年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的通知》(苏组通[2014] 78号),现对海安县2015年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考察人选(1人)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5年7月3日—7月10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考察组联系。联系电话:13390962860。联系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邮编:226018)
附件:2015年选拔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公示(陈桂东).doc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