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党建工作示范点拟推荐对象名单
公 示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南通市党建工作示范点推荐工作的通知》(通委组发〔2017〕31号)精神,在各基层党(工)委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综合考评、实地查看、“一票否决”部门审核把关、组织部部务会通过,现将南通市党建工作示范点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对此,广大党员、群众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在5个工作日内向县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传真):88908211,组织科邮箱地址为hazzk@sina.com。
附:南通市党建工作示范点拟推荐对象名单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2017年5月2日
附:
南通市党建工作示范点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1个)
海安高新区镇南社区党总支部
二、农村党建工作示范点(8个)
海安县角斜镇富港村党支部
海安县李堡镇红旗村党总支部
海安高新区谭港村党总支部
海安县城东镇丰产村党总支部
海安县曲塘镇罗町村党总支部
海安县南莫镇严马村党支部
海安县白甸镇周垛村党总支部
海安县雅周镇雅周村党支部
三、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5个)
南通市通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党支部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江苏鹏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
南通苏中纺织有限公司党总支部
海安县驻宁流动党员联合党委
四、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示范点(2个)
海安县明道小学党党支部
海安县中医院党总支部
五、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2个)
海安县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党支部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党支部
六、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2个)
海安县雅周镇家庭文化协会党支部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580志愿服务站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