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研究出台《全市党员发展对象政治审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部署建立相关制度,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努力把政治审查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清单》对不符合党员政治标准、政治条件的10种具体情形予以明确。围绕政治信仰和理论学习,把对党的基本理论不真学真信、入党动机错误、为一些功利目的而申请入党的情形,纳入负面清单;对党的基本知识测试不合格者一票否决。围绕政治立场和群众观念,将是非观念淡薄、消极躲避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和公私关系错位、利益面前只为自己打算、不为集体和群众着想、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等现象写入负面清单。围绕政治忠诚和组织观念,规定既不允许存在组织观念薄弱、消极参与党组织活动、消极对待党组织布置的工作的行为,也不允许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思想汇报等入党材料、情况汇报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对党不忠诚的现象。围绕政治表现和发挥作用,把在本职主业和社会生活中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缺乏先进性、群众认可度不高纳入清单;对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有浓厚宗教感情,热衷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参与或者纵容黑恶势力,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情况者一票否决。
此外,围绕政治纪律和遵纪守法情况,坚持纪在法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罚执行完毕但不满5年、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2年者一律不得入党。
在操作落实上,压实基层支部深入开展政治审查工作的直接责任,明确有关执法部门的配合责任,强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委的把关作用,凝聚合力把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把准审清,确保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