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市财政局党组织落实财政职责,抓牢乡镇管护工作,全力构建权责明确、管护到位、机制健全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一、高度重视,精准部署具体工作。根据《海安市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海发改〔2021〕10号)文件要求,我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共同参与,加强对各区镇、街道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市财政局党组围绕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进一步细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具体要求,与发改委共同组织召开海安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推进会,对各区镇、街道作出具体工作部署要求。
二、整合资金,切实保障管护资金。市财政进一步梳理各项涉农资金,充分整合运用财政资金,突出重点,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各部门、各区镇在使用财政资金的同时要强化资金管控,实行台账式管理,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此外,市财政局及各乡镇财政局所在确保资金拨付及时准确后,更要注重资金的后续的使用情况,确保管护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健全机制,确保管护工作长效性。为了确保农村公共基层设施管护工作的长效性,坚持落实监督考核机制。一方面落实各层级监督职责,从村委到区镇再到各部门,各级党组要承担起监督责任,做好日常巡查监督和不定时巡查监督;另一方面明确考核细则,定期复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通过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体制改革,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不断深化。
市财政局党组织将全力以赴做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 发挥财政力量,共同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