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将问题查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上级要求和本院实际,开出“进度清单、顽疾清单、未病清单”三张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着力提升“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工作成效。
开出顽疾清单,边查边改“高效办”。结合2021年以来上级法院、市政法委和本院的督察通报,梳理出30项共性多发性、顽固性问题,涵盖诉讼服务、庭审、调解、执行流程全周期。坚持自查、排查、核查一体推进,结合《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提高认识、消除顾虑、自觉查纠,认真填写《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清单》。组织各部门从防疫工作、审判管理、文书质量、卷宗管理、司法公开、内务管理等六个方面重点排查,形成工作方案,逐条列出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边梳理情况、边发现问题、边纠治整改。院领导小组成员对各部门方案和个人清单逐一过堂、审核把关,对工作不到位的要求立即“补课”。
开出进度清单,边督边推“马上办”。坚持效果导向,将督查整改与抓好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院党组靶向发力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八大提升工程”工作清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项目长”,分管院领导进行监督指导。聚焦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每半月分组开展审务督察,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能即时整改的进行现场备案交办,不能即时整改的,经核实后形成督察通报,开展跟踪检查、限时反馈、压茬推进,深入开展“老问题”、“老毛病”的再排查、再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开出未病清单,边改边建“一体办”。开展作风建设隐患专项排查,深入开展风险意识教育,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岗位自评、领导审核、集体研究”的方式,制定部门17项风险点索引和个人18项问题示例。组织部门和个人对排查内容进行调整和细化,对风险特征进行具体化描述。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坚决杜绝责任落实中的“宽松软”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边查边改边建,制定司法作风风险点防范监督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以措施保证成效,以制度推动长效。(海安法院 储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