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启动
日前,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进行增选。分配给我市“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名额为3名,第二层次为10名,第三层次为125名。
增选的对象与条件按照《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执行。第四期“333工程”第二、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各县(市)区、市有关牵头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于2013年1月1日前将第一、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有关材料,于2013年3月1日前将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有关材料报送市委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进行评审,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各层次推荐对象报省。推荐对象同时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
http://www.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选拔工作有关材料可从“江苏人才工作网”(
http://www.jsrcgz.gov.cn)“333工程”栏目或中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网(http://www.ntzg.com)公告栏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