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国标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
2月16日,市委书记顾国标主持召开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58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于立忠,市委副书记张亚曦,市委常委盛慧琴、陈鹏军、张浩、卢忠平、严长江、夏鹏飞、奚荣华、胡敏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宗泉、市政协主席李春旺、副市长丁兴育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中共南通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讨论了《中共海安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顾国标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用以指导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总结好2018年工作,研究部署好2019年工作。他强调,落实“两个责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必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完善清单内容,做到目标清、任务明、措施实。
会议研究了2018年巡察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顾国标认为,2018年巡察工作有序有效,发现了问题,改进了工作,完善了制度。他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好2019年巡察工作,继续以整改、“回头看”、完善制度为主开展工作。要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水平,抓好队伍组织、工作推进、问题整改以及成果运用。要落实省委巡视海安反馈问题的整改。于立忠认为,2018年巡察工作成效明显,推动了各项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完善。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巡察工作实效,加强对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等方面的巡察管理。要提升巡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夯实队伍建设。会议传达学习了江苏省、南通市关于“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排查整改情况。顾国标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大棚房”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坚决维护国土管理的严肃性。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以“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国土工作其他问题的整改。于立忠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时间节点,分类开展整改工作,同时加强对用地的日常监管。
会议研究了2018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意见。顾国标指出,“河长制”是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制度安排,水环境质量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必须实现根本性转变。要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夯实治水责任体系,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对北凌河等重点河道的整治,大力推进河岸共治。要加强对河长、“河长制”牵头部门的督查考核,坚持奖惩并重,严厉打击偷排等违法行为。于立忠认为,2019年工作意见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他要求,加强考核,具体化“河长制”工作要求,既要传递压力,又要激发动力。要结合重点河流两侧违章建筑清理、围河(湖)养殖整治等行动,推动“河长制”工作开展。要强化技术支撑,运用探测仪器等设备,高效查处暗管偷排等违法行为。
会议还讨论了全市党建工作以及政法工作会议方案及表彰名单。(记者 段红波 徐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