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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2015年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5/5/1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2015年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面试入围人员已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需通过资格复审方能进入面试。现将我县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51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下午1:00-3:00

地点:海安县委党校(海安县城江海东路17号)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学生证;

3.大学生村官笔试准考证;

4.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5.与网上报名时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1张;

6.由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的证明材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提供);

7.非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8.参加三支一扶等计划的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组织推荐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需查验原件并上缴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自行准备好。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选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517日上午7:30,面试地点:海安县委党校。

咨询电话:0513-88854246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511